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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漳州交警
斑马线=生命线
斑马线前的“一慢、一停”
不仅体现的是驾驶员的素质
同时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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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“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”
车牌:闽D.C129T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车牌:闽E.971KH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车牌:闽F.7006K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车牌:闽E.C2307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车牌:闽E.G5767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车牌:闽E.T0830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车牌:闽E.VY767
违法地点:新浦荣昌花园路口
违法行为: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,记3分,罚款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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